9旬老太被人骂死家人索赔

时间:2018-02-15 13:00:58  阅读:6347+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周奇奇

去年11月的一天下午,杭州上城区一个老小区裁缝店里,3个女人吵架吵得蛮凶,后来还有男的赶过来帮架,一片混乱中,一个老太太摔倒了,120、110都“呼啦呼啦”赶过来。

街坊们还记得这起治安纠纷,闹得蛮大,但是连当时处理的民警也没想到,后面会牵出一个很棘手的民事官司。

很不幸,老太太住院20天后身亡。

今年3月,老太太的家属告了2个吵架的女人,"我妈妈原来身体蛮好的,住院的时候跟我说,是被她们骂到气死的。"因此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元。

近日,上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老太太家属的诉讼请求。

根据原告起诉书上描述,老太太95岁,那天下午在休息闲聊。一对母女到裁缝店修剪裤脚缝边,因为觉得女老板修剪得不好,拒绝付钱,就破口大骂,语言粗鲁态度十分恶劣。老太太看不下去,好心去规劝。不料反而遭到母女的无理漫骂,骂老人是“多管闲事的老不死”,“早就好死了”,语言十分恶毒。因不堪辱骂,老太太气得当场摔倒在地,无法站立。后被120送到医院抢救,被诊断为股骨骨折。因病情严重住院20天后不治身亡。当时派出所也介入了调查。

老太太的女儿哽咽着,老太太出事以前,身体很健康的,每天都到小区里晒太阳,谈天说地。老人住院期间,这对母女没有任何慰问或歉意表示,“但凡你们要来看一眼,我都不会上法院。”

被告代理人说,裁缝店女老板看母女不是小区里的人,不承认质量问题,三人就扭打争执起来。旁边的两个男人来拉架,还动手推搡母女,这个过程中老太太才摔倒,所以并不是原告说的气倒,可能是他们冲过来时候带倒的。"事实上,老太太没有参与规劝,母女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到老太太的存在。"

代理人还说到,被告本身是一个社区干部,经常调解社区里的事请,社区对她评价也是品性良好,怎么会辱骂一个老太太呢?

原告请了裁缝店女老板出庭作证。女老板衣着朴实,留了一个大辫子。

她对法官说,她算是老太太的邻居,她回忆,"当时被告这对母女说我活不好,指着我的鼻子骂得很凶,老太太坐在1米远的地方,看不下去说了几句,然后母女就开始骂她,说什么自己都要死了还要管闲事,老不死之类的。旁边有2个男的街坊看不过去,就过来拉架。后来我就听人喊,老太太摔倒了。"

被告母女这边也请了证人,是当时路过的一个小区大姐。大姐说,她就看到3个女人争执得很激烈,然后2个男的去劝架,但始终没有看见老太太,也就没有听见母女骂老人。后来,母女还叫来一个男的,要去打拉架的人。然后裁缝女老板就报了警。

法院经过调查确认的事实是,母女与裁缝店女老板因为裁剪质量发生争执,后来多名案外人因拉架卷入纠纷,在此过程中,纠纷地点附近的老太太倒地受伤,医生诊断为股骨骨折,出院后因肺部感染死亡。

原告要主张,被告对老太太存在辱骂的侵权行为并导致老太太被气得摔倒在地进而不治身亡,就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而原告仅有的证据就是女裁缝的证言证言。但是女裁缝接受公安询问的陈述以及出面证言,还有出庭作证的证言之间,对重要事实的陈述上存在严重出入。

比如对于她是否亲眼所见老太太的摔倒。在公安询问时,她说未看到。在出面证言中,她说“老太太受不了她们的辱骂一屁股摔倒在地就站不起来”。所以女裁缝的证人证言不足以认定两被告存在辱骂老太太的行为。

因为原告没有提交其他有效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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