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唏嘘的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今年才17岁,居无定所,他以“网吧”为家,盗窃的赃款竟然都花在网吧消费和网络视频软件上;他没有手机,主要用qq与别人联系;曾经一次盗窃一万多元,竟然两天花光,都给了视频软件中的“女主播”刷礼物;而他的脚在盗窃中受伤,竟然“无暇”去医院医治,直到被民警抓获,才在民警的“陪同”下走进了医院,那时候他的腿部肌肉已经发黑。
今年8月20日,创业城小区附近的一家书店报案,2000多元现金被偷。通过视频,民警发现,这个小偷走路踮脚。小偷个子不高,挺瘦。12月3日,一家饭店又报案,被盗走3000元左右现金。视频中,这名小偷再次“出镜”。虽然衣着有变化,但是他走路依然很奇怪。通过步态,警方基本确定这位身高160厘米左右的男性是这两起案件的同一个“主角”。在此期间,警方也接收到不少车主报案:车辆玻璃被砸,车内现金被偷。
在一系列的报案中,最大的案值是一万多元,最少的也就几百元。一家理发店被这个小偷“光临”后,200多元的“零钱”就没有了。
乘风公安分局对同类案件认真进行梳理和串并,通过视频侦查和信息研判,初步摸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发现这个小偷作案的两个规律:通常是下半夜作案,作案成本低,常常“就地取材”。小偷的显著特征就是他的步态,警方怀疑他可能一条腿受过伤。还有一点,小偷对现金尤其“青睐”,很少拿东西。他砸了不少出租车,因为一般出租车的车内总有一些现金。
为保证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分局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成立6个巡逻组,在辖区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工作。分局刑侦副局长郑昌君带着所有刑侦人员参加了巡逻设伏工作,憋足了劲,要抓住这个小偷。
12月13日凌晨,一组巡逻民警巡逻至乘风新玛特附近时,发现了一个身影:他个子不高,走路“晃荡”,与视频中的小偷有着相同的步态,难道那个疯狂盗窃的人就是他?
两位民警身着便衣,跟踪着这位“奇怪”的路人。他走路很慢,左右晃荡,头上戴着线帽子,穿着迷彩棉服,左边腋下似乎夹着个包。他蹒跚来到一辆车前,徘徊不离。当他刚要采取“措施”,对这辆车下手时,民警上前……
果然,这位就是那个民警一直在找的小偷,被当场抓获。抓捕时,马某某手里正拿着小手电,打算窥探车里的情况。如果没有警察的出现,下一步,他就会在车辆附近找找砖头之类的“工具”砸车玻璃了。
民警后来发现,嫌疑人马某某远看像夹着包的腋下,原来是衣服的左侧有一道几十厘米的裂口,里面的腈纶棉都露出来了。当然,这个裂口也是马某某砸玻璃时的“见证”。马某某很快就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曾经在大庆作过案,又出去“闯荡”,去了北京。先后被北京市朝阳区和西城区的警方抓获,但由于他年龄小,涉案案值少,最后都是由刑事拘留转为取保候审。
马某某交代,他丢了身份证,所以不敢坐火车,怕被抓住,所以只能乘坐长途客车。从他离开北京到大庆,辗转多次乘车,这一路上走走停停,走哪儿偷哪儿。离开北京后,他先在天津作了一次案,后来又在葫芦岛市、四平市和长春市一再作案。在长春市作案时,脚被玻璃伤了,使得原来就受过伤的腿更加不好使了。后来他又回到了大庆市,在肇源县作了案,接着陆续在大庆各地作案。
在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的想法中,一条逻辑非常清晰:没钱了,就去偷。他不满16岁时,就因为盗窃被抓过。马某某是黑龙江海林市人,在单亲家庭中长大,自称没有看到过妈妈。他对爸爸不满,所以离家出走。而他走路之所以踮脚,是因为一条腿被爸爸打坏了。今年8月在长春市的一次盗窃中,他的脚受伤了,因此走路“晃荡”。那次盗窃活动中,他砸碎了一家商户的玻璃,不小心划伤了脚部,甚至伤到了骨头,裤子和鞋里都是血。他没有治疗脚伤,拖着这条腿回到大庆。民警告诉记者,马某某右脚踝的伤至今没好,甚至没结痂。
马某某有腿伤,有脚伤,走路“晃荡”,这样的他“蜗居”在各个网吧中,他担心手机有定位系统,所以不用手机,主要通过qq与他人联系。曾经盗窃的一万多元两天内就花光了,主要给了那些“网络女主播”送“礼物”。没钱了,他就去砸车,偷店。
大庆的很多商家都喜欢装玻璃门,不安防盗门,又常常把一些数额不太大的钱放在吧台,这些玻璃门往往“不堪一砸”。很多出租车司机也喜欢把一些数额不太大的现金留在车内,因此也让马某某屡次得逞。
元旦、春节临近,警方提示市民:第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议店铺加装电子技防设施和监控设备,门前安装监控探头,尽量用防盗拉门,夜间最好安排更夫或亲自看管,加强防范意识。第二,妥善保管贵重财物。不要将贵重物品、现金、首饰等放在车内或商铺内。第三,及时报警。案件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