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因而,为了保证被征收人权益,国家也出台了各种法令法规,并且法令也清晰规则,各地在拆迁时有必要要依照法令所规则的程序征收。但是现实生活中,拆迁方却常常为走捷径,削减征收程序,企图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张先生是重庆市人,在该地运营着一家饲养合作社,因为张先生所在地大面积的征地,因而,张先生的饲养合作社也面临着拆迁。但是让张先生想不到的是,此次拆迁事前并没有任何的告诉,且相关部分也并没有出示过任何手续。张先生经过网络了解到征地要有征地布告以及征地安顿补偿计划等资料,但此次征收却没有,对此张先生对这次征收作业产生了置疑。
随后,张先生联络到了专心于征地拆迁的凯诺律所的律师,经过凯诺律师的解说,张先生恍然大悟,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先生委托了凯诺律师全权署理此案子。
凯诺律师为了了解张先生的详细状况,亲身赶往重庆对征地作业进行了详细了解,得知有关部分并没有粘贴、出示过任何关于征收土地的有用文件。但是所收集到的资料依据远远不够,为了更好的协助张先生保护合法权益,凯诺律师辅导张先生向相关部分邮寄了《政府信息揭露恳求书》,恳求揭露张先生所运营的饲养合作社所在区域征地的相关立项存案、批复等文件。但是法令期限现已过去了,张先生依然没有收到相关部分的答复。
为了赶快获取相关信息,进行下一步维权计划作业,凯诺律师又辅导张先生向上一级相关部分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恳求承认相关部分未依法实行信息揭露法定责任的详细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期限对张先生的恳求实行揭露责任。几经曲折,总算承认相关部分在法定期间未依法实行信息揭露责任的行为违法。
在征地拆迁中,许多拆迁方觉得老百姓知道的多了就会给征收作业形成必定的阻碍,所以就想出了这么一招,对与征地相关的信息一概不揭露,或是以咱们最不简单发现的方法揭露。
此刻,信任许多被拆迁人为了能够了解到征地信息,会问东问西,东奔西跑,费尽唇舌的问拆迁方,可成果却不尽人满意,征收作业人员的答复要么闪烁其词、 牵丝攀藤的不答复,要么便是互相推诿,被拆迁人到头来依旧是一头雾水,这种状况,信任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都遇到过,或是听说过。
征地中老百姓有权看到的文件
凯诺律师提示咱们,征地中老百姓有权看到以下文件,如是没有可及时的咨询律师,经过法令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榜首,征地批文。国务院赞同的城市用地还应揭露省级人民政府审阅赞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施行计划的文件;当地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赞同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规范、安顿途径等赞同状况与申报状况比较发生改变的,转发文件中应清晰表述改变后状况。
第二,征地奉告书。征地奉告书及实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资料。
第三,一书四计划。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计划”(包含:建造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计划、弥补犁地计划、征收土地计划、供地计划;城市建造用地为“一书三计划”,即建造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计划、弥补犁地计划、征收土地计划)。
第四,征地布告。征地批后施行的征地布告、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布告等有关资料。
除了上面内容应该自动揭露之外,被拆迁人能够依据自己的状况,向相关部分恳求获取征地中的信息。
法定期限不答复能够这么做
依据相关法令法规,关于被拆迁人的信息揭露恳求,相关部分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恳求之日起15个作业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伸答复期限的,延伸的期限最长也不得超越15个作业日。
假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答复或是回绝咱们的恳求,被征收人可经过能够告发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揭露法令》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实行政府信息揭露责任的,能够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许政府信息揭露作业主管部分告发。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揭露作业中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最终凯诺律师提示咱们,假如自己家遇到了征地拆迁,可先检查有没有征地布告等相关文件,假如没有必定要及时的咨询律师,防止合法权益遭受到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