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惠安居民在人民网当地领导留言板上反映购房补助迟迟没有发放的问题。诉求人反映他在2016年末购买了惠安崇武广海外滩商品房,开发商其时打着政府补助的招牌许诺半年内补助发到,到2019年末仍是没有发放。本年9月份该小区现已交房,交房前许诺垫支的契税在交房后也没有实现,要求业主自己交契税处理房产证,或许等补助下来再办房产证。诉求人质疑这样做是否合法。
关于上述问题,惠安县住建局12月3日进行了具体解说:
据调查了解,诉求人反映的楼盘为崇武镇五峰村、霞西村新景广海外滩7#楼,建设单位为泉州广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依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施行定见》(惠政文[2016]106号)规则,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为购房补助的适用日期。因为购房补助的适用日期跨度较长,契合购房补助方针的人数较多,故惠安县按程序分批次对契合方针的目标进行审阅。
您所反映的请求购房补助的房产归于第七批次购房补助,现在正在分批次进行审阅,待审阅结束,将经过惠安县住建局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折抵购房款。待补助拨付至开发企业账户,惠安县住建局将短信告诉。
关于处理房产证问题,在你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清晰约好,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向当地房子权属挂号组织处理房子所有权初始预挂号;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代为处理房子所有权证,且买受人也可自行请求处理。
你于2019年9月交房,现在没有超越合同约好办证时限。惠安县住建局已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约好时限内为业主处理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