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则“汉中为2400余商户减免租金近2100万元”的新闻,标示来历为“汉中商场监管”,这个来历有点怪,为什么不是“汉中市商场监管局”?笔误漏字了?我在“汉中市商场监管局”和“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均未找到,这让笔者不由置疑此新闻的真实性。
新闻首段讲:“疫情发作以来,实体生意收到了不小冲击,眼看就要交房租有难度,正在忧愁,没想到政府送来温暖,减免了一个月的租金,太感谢了……”正在签定减免租金协议的小陈感叹道。
首要,笔者不理解什么叫“减免租金协议”,也没听说过,其次,“减免租金一个月”是政府能决议的吗?政府是房东吗?况且“收到冲击”显着呈现错别字。别的,这个“小陈”是哪里的?做什么的?这么写新闻“虚拟”的观感太重了。
此新闻称,在3.15降临之际推出,截止现在(22日发稿)全市已减免商场商铺、货台、货摊等租金近2100万元,惠及2400户商户。
大约7天的时刻,减免2400户商户的租金2100万元,租金合同通常是一年乃至多年一签,并且起租时刻并不共同,这减免进程是怎样操作的?笔者很想知道,但新闻没有写。我问过一些商户,均表明不知道此事。
最终,我想与我们讨论一下疫后让房东“减免租金”是否归于“品德劫持”。以为归于的会追问:银行为房东减息吗?根据我国国情,银行肯定是不会减息的;但一起,我也想问一句:逼走或逼关闭房客,房东能即租即收租金吗?租金加上空置期租金丢失,能抵得上恰当减免后的收益吗?
总归,为共克时艰,赶快复工复产昌盛商业,我以为房东仍是尽量为房客减免一些房租,比方一个月,尤其是国企房东和党员房东,更应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