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事济南
来,咱一起聊聊济南房子那些事儿
4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提高,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明确监督事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有新办法……这些新规影响你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块儿来看看吧!
1、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额度增至12000元
3月27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额度增至12000元。租赁商品房提取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租赁商品房提取分两种情况,第一种为定额提取,需要提供家庭无房证明,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第二种是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需要提供家庭无房证明和实际租房发票,职工和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上限不超过36000元。本次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上限不变,仍为36000元。
2、招标公告后3个工作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修订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实施细则》,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新细则体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性,将原来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表述修改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活动所涉及的时间,以交易平台显示时间为准。交易平台采用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
在监督管理上,新细则明确了监督对象、监督事项和监督程序和时限。其中,参与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评标专家都被列入监督对象;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开标、评标及中标公示等环节进行监督;在监督时限上,对已编制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在发出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双随机抽取检查小程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查。
标后评估重点针对近半年来已完成开评标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有重大异议项目以及随机抽取的项目进行事后监管。
3、出让用地项目走招投标绿色通道需交诚信书
4月1日起,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施行新的管理办法,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重点项目可申请进入招投标绿色通道。
在新修订的管理细则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实体经济项目等。申请绿色通道招标备案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的,应具有有关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准或证明文件;属划拨用地的需提供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确定的选址意见;属出让用地的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并具有满足招标所需的勘察、设计等基础资料,此外还要提交诚信承诺书。房屋建筑项目施工招标,应具有有关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准或证明文件,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规化审查意见和图审单位出具的综合审查意见书。
除了重点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管理细则,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修订出台了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管理、从业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招投标“一标一评”管理细则,均从4月1日起施行。
来源: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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