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5日电 据“杭州发布”微信大众号5日音讯,杭州公积金中心出台多项住宅公积金阶段性支撑方针,缴存、借款、提取都有新变化。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付出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员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提现额度按现有规范上浮50%确认。
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未能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的,阐明状况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结补缴的,不影响员工正常提取和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员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宅公积金借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载送报征信部分。
杭州住宅公积金租借提取限额规范 来历:“杭州发布”微信号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付出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员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提现额度按现有规范上浮50%确认。即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为1500元/月;建德为600元/月;桐庐为1050元/月;淳安为750元/月。
杭州公积金中心表明,在此细则下发前,已提取的不再补办,2020年7月1日起,租借提取限额按原规范履行,每年提取1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