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矩发布。方针如下:
各区(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组织:
依据《关于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子中介组织参与“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会”的告诉》组织,经咨询各方定见,形成了《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矩》,现予发布。咨询定见期间网传的内容与本告诉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告诉发布为准,请注意区别并遵照履行。活动期间的状况和问题,请及时交流陈述。
联系电话: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85785821 市房子买卖中心 82661848
青岛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4日
全文如下:
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矩
1.依照消费季“商家优惠、政府补助、金融助力”的要求,倡议参展企业展开打折促销、团购优惠、推出特价房、给予二手房租售买卖佣钱优惠等活动。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组织参与房展、展开各类优惠活动、房子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誉点评中别离予以加分。
3.依法挂号存案的住宅租借企业、组织和个人,按规则享用税收优惠,承租人享用提取公积金支撑。
4.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持续履行限购、限售方针。
5.鼓舞改进型住宅需求,出售原有住宅新购住宅的,新购后家庭具有住宅不该超越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宅应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购的住宅仍需履行满5年上市的方针)。
6.依法挂号存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能够依照规则享有根本公共服务,契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申请在我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受义务教育。
7.网络信息渠道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组织资历、人员身份和房源真实性信息。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组织及从业人员,网络信息渠道应当删去相关房源信息并约束或撤销其发布权限。
来历:青岛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